伊斯蘭中的齊米心態(Dhimmitude)

在馬克·迪里(Mark Durie)的《第三選擇》(The Third Choice)的書,第167頁開始,崔萊頓(Triton)關於哈里發的書提供了資料,使我們能夠弄清楚吉茲亞(jizya)是多麼繁重。

請參閱以下摘錄:

齊米(dhimma)稅收的枷鎖

在齊米稅收下施加的吉茲亞和其他稅收並不是輕微的負擔。

774年由一位名為偽狄奧尼修斯(Pseudo-Dionysius)的作家完成的敘利亞編年史報告稱,在過去的幾十年裡,吉茲亞超出了許多人的支付能力。它必須通過毆打、敲詐勒索、酷刑、強姦和殺戮來提取,這導致許多貧困的人在出售他們所擁有的一切來繳稅之後在城鎮之間逃跑。

著名的波斯歷史學家拜拉祖里(al-Baladhuri)(892年逝世)在他的伊斯蘭征服歷史中提到,當阿姆(‘Amr)征服埃及時,他從埃及的基督教科普特人中徵收了200萬第納爾金幣的吉茲亞和其他年度稅收。當他的繼任者設法將其增加到四百萬第納爾時,奧斯曼(‘Uthman)對阿姆說道:「你餵駱駝飲牛奶之後,它們生產了更多的牛奶。」對於這個,阿姆回答說:「這是因為你使他們的年輕人變得消瘦了。」

亞瑟·崔萊頓(Arthur Tritton)分析了於公元700至720年期間記錄在埃及紙莎草紙上的早期幾個世紀的吉茲亞支付記錄及工資和商品的成本數據。雖然匯報的吉茲亞稅率在2 1/2至4第納爾之間,但實際支付的金額平均為2 1/2第納爾。在同一時期,一隻綿羊的價錢為1/2第納爾,而木匠、造船工人和鋸木工人等僱工的工資每年為8至24第納爾。因此,對於勞動者來說,吉茲亞通常相當他們1-3個月的工資。相比之下,穆斯林的扎卡特稅率為每年收入的2.5%(40份之1),或僅僅超過一周的工資。

崔萊頓還報告了從那些埃及人索取的其他種類的繳納的文件證據,包括對社團和修道院索取的土地稅(哈拉伊)(kharaj)、徵用、貢物,以及其他特別稅:

此時許多埃及人逃離了他們的租種的土地。可以肯定的是,他們這樣做的一個原因是稅收負擔。很明顯,法學家(即在伊斯蘭教法)所提供的報告和紙莎草紙的記錄之間存在嚴重差異。後者證明了甚至連法律制度都沒有提示但存在的各種稅收。

幾個世紀後,戈伊泰因(Goitein)報告說,在最糟糕的情況下,埃及的齊米不得不奴役自己或他們的家人來支付吉茲亞,否則就要改信伊斯蘭並成為其利益的接收者。許多人出售了他們的所有的一切去支付它後,像乞丐一樣四處流浪來逃避。在某些情況下,男人不得不躲藏起來,因為他們沒有辦法繳納稅款,而且,由於他們無法謀生,他們的妻子和孩子們都捱餓。

歷史證據表明吉茲亞可以是扎卡特的10倍,並且還有其他針對齊米的稅收。對不支付吉茲亞的處罰也是極嚴苛的:成年男子的死亡,以及對婦女和兒童的強姦和奴役。

學者戈伊泰因寫道:

除了由非穆斯林支付的人頭稅外,沒有其他伊斯蘭社會歷史的題目能使現在的作家—通過從文學到文獻資料,即從穆斯林書籍的研究到開羅藏經庫殘篇的記錄—徹底地改變了他的觀點。

他發現情形總是比穆斯林教科書描述的更糟糕。而教科書並沒有首先描繪出吉茲亞的美好畫面。

被溺愛的齊米的神話,他們從占領他們土地的穆斯林領主那裡得到了極大的仁慈,符合「保護」的思維,藉此,施虐者通過聲稱是仁慈來證明他的虐待是正當的。

關於吉茲亞的這種欺騙是歷史上最大的謊言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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